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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学院2018年度信息中心党风廉政建设

时间:2018-12-04 08:45:55  作者:  点击:

 

文山学院2018年度信息中心

党风廉政建设

 

 

 

 

 

 

 

 

 

中共文山学院委员会

文山学院

二〇一八年七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学校研究制订了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学校年终将根据此责任书内容对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中共文山学院委员会书记(签字)­­­­ ____________                                              

 

文山学院校长(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中共文山学院委员会(印章)   文山学院(印章)

          

 

 

部门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印章)

         


              考核要求             

 

一、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各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和省以及学校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标本兼治、强化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选人用人方面的情况。全面履行实践“四种形态”,配合学校纪委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重点考核各部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党的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整治“四风”问题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二、年终考核与日常督查相结合结合年度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加强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年终,由学校领导带队,按照日常督查问题清单和检查考核组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考核,确保考核成绩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三、结果运用与责任追究相结合。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把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价、年终考核、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成绩为基本合格的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复查验收,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到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巡察、审计、专项治理整改不落实的,实行“一案双查”。

 

2018年度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部门(公章):信息中心                            考核得分:

              

              

       

考评分

1.落实全面领导责任。部门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任务分工、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12月底前向学校党委和纪委专题报告本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针对上年度考核结果制定整改方案,年内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8

1.没有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无会议记录的,缺1次扣3分;自查报告迟报的扣3分,不报的扣5分;没有制定责任制整改方案或没有开展整改的扣3分;年终考核没有汇报整改相关情况的扣2分;没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谈话提醒或批评教育的,扣2分。

 

 

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召开部门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学校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专题研究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分解部门目标责任,结合实际与下设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底组织对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与部门全体职工签订廉政承诺书,定期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

7

2.没有及时组织召开部门会议传达学习学校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的,扣3分;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未亲自部署、重大问题未亲自过问、重点环节未亲自协调、重要事项未亲自督办的,缺1次扣2分;未结合实际与下设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扣3分;未与部门职工签订廉政承诺书的扣2分;没有认真对部门内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的扣5分,考核不严不实的扣3分;未根据要求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的,缺1次扣1分。

 

 

3.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10

3.部门人员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行为,未主动查处纠正或通报上报的,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每次扣5分;对学校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安排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到位,每发生一起扣3分。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教育部门党员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7

4.党内生活不正常、不严肃的,扣2分;批评和自我批评走过场、流于形式的,扣2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扣3分。

 

 

5.加强党内监督和职能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积极开展监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制度,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机结合;积极开展部门职能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工作。

8

5.党内监督制度、权力清单制度、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的,党内监督主体责任不落实的,扣5分;部门职能监督工作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扣3分;部门职能监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3分。

 

 

6.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紧盯年节假期,管住重要环节,持续纠正“四风”问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四不一末”议事决策制度,健全完善处(部)务会议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认真落实部门“三重一大”制度、部门重大事报告制度及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执行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严格管控部门经费使用;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

9

6.发生公款送礼、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收送礼金红包、私设“小金库”,不主动纠正和通报上报,被查处通报的,每次扣3分;超面积使用、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不主动纠正和通报上报,被查处通报的,每次扣2分;违反出国(境)管理规定,不主动报告,被查处通报的,每次扣2分;执行民主集中制、“四不一末”议事决策制度、“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决策出现重大失误的,扣5分;工作中重大问题请示报告或个人事项应报告不报告或报告不及时的,每次扣2分;科级以上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不如实报告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不注重部门间的协作,每次扣2分。

 

 

7.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8

7.未严格按照《中共文山学院委员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扣8分。

 

 

8.推进党务、政务及业务公开。按照党章、国家、学校相关规定,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校园网建设工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8

8.党务、政务公开不到位的,未公开部门经费使用情况的,对其他业务范围内的事项未进行公开的,扣8分。

 

 

9.维护群众利益。健全完善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事务监督机制,严防校园网建设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加大对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监督力度,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将情况报告纪委。

10

9.维护群众利益工作制度不落实、没有在职责范围内尽力解决师生合理诉求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主动纠正或报告,被查处通报的,每次扣5分。

 

 

10.加强网络管理。严格执行《文山学院校园网络完全管理制度》,维护好校园网络,确保运行正常和安全;信息发布要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对有关数据信息要实施保密措施。

4

10.未严格执行《文山学院校园网络完全管理制度》的扣2分;发生事故的,每次扣4分。

 

 

11.执行工作情况报送制度。按时按要求报送工作信息。

4

11.未按要求进行信息报送的,每次扣1分。

 

 

12.述责述廉。严格执行《文山学院各部门负责人述廉工作方案》,被考核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时,要进行大会述责述廉,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副处级以上)书面述责述廉,并组织民主测评。

5

12.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没有进行大会述责述廉的,班子其他成员没有书面述责述廉的,以述职代替述责述廉的,述责述廉报告主题不突出、内容不具体、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13.责任追究。严守党纪党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8

13.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被问责的,党政主要领导扣6分,其他班子成员扣4分,一般职工扣2分;被立案调查的,党政主要领导扣8分,其他班子成员扣6分,一般职工扣3分。

 

 

14.结果运用。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

14.部门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奖励惩处、干部推荐、评先评优中未运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的扣4分。

 

 

 

检查考核组组长:       检查考核人员:               

说 明:

1.总分100分,各检查考核组只对被考核部门打出分数,不评定等次。扣分最低以1分为单位,扣完本项分值后,超出扣分可在总分分值中扣减。

2.检查考核时,被考核部门需提供落实各项工作的相应工作台账和有关文字、影像资料,对照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打出自评分、说明详细扣分原因,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或加盖公章后交检查考核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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